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嫩江市中医医院住院部、重症监护病区、医技科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网电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7
1.招标条件

嫩江市中医医院住院部、重症监护病区、医技科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网电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中医医院住院部、重症监护病区、医技科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网电工程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20.48平方米,新建面积为17437.77平方米十层(地上9层,地下1层)综合楼,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本工程为嫩江市中医医院正式电箱变新建工程。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01

黑龙江省嫩江市

详见图纸和清单。

790,000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的5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额的50%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类似于本项目电力施工工程的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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