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EPC+O)招标公告
2025-07-171.1项目名称:望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EPC+O);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望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09-340827-04-01-863404;
1.4招标人:望江县春森实业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望江县春森实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望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EPC+O);
2.2招标项目编号:pG;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25A99G062;
2.5建设地点:望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EPC+O)项目总规模83040亩,建设范围包括望江县9个镇、3个街道、1个乡及大治圩公司,其中长江河道管理局同马大堤内堤20米范围内林地已计入相邻的漳湖镇、雷池镇、华阳镇林地规模;
2.6建设规模:望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EPC+O)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工程、附属工程设施建设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配套产业建设;
(1)营造林工程。营造林工程建设总规模8.304万亩。①集约人工林栽培约1.28万亩;②现有林改培约3万亩;③中幼林抚育约4.02亩;
(2)附属工程建设。130亩种苗基地建设,350公里林区道路;
(3)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包括: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抗旱减灾体系、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科研推广与培训、国家储备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林业管护设施、机械设备等内容;
(4)配套产业:1.8万亩林下经济。
注:招标人有权变更调整建设内容及规模,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施内容及规模的调整、林地流转面积减少等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不得以项目实际实施规模未达到招标规模进行索赔。
2.7最高投标限价:
(1)勘察设计费:人民币110元/亩;
(2)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含预备费:3349.83万元,该项作为暂估价,投标报价时不可浮动。
2.8计划工期:
建设、运营期限:自本项目《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40年,其中建设期自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8年,且项目建设进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9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的作业设计、地质勘察、林地权籍测绘及不动产证办理、各类型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作业设计审查等)、相关专题咨询服务(环评、安评、社评、水土保持、人防、地质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洪评、交评、规划等所涉及全过程专题报告),以及后续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在建设期内的设计任务以招标人书面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表为准。
(2)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包含营造林工程、附属工程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配套产业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保修期满移交;需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林权流转工作;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场地准备和各类临时工程(设施设备、临时通路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水、排污等),以及为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实施的各项实体或非实体保障措施(相关接驳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经招标人确定后实施。
(3)项目运营:中标人与招标人成立合资公司,具体负责森林经营、产业导入、产业运营、产品营销等。具体运营内容按运营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2.10项目类别:EPC+O;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或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乙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①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包括:营林工程、林业工程、林学、风景园林、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保护、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财务要求:/。
3.7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不超过1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项目质量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及运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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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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