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2025年交通设施更新改造及车辆违停整治项目道路隔离护栏及花箱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7本石河子市2025年交通设施更新改造及车辆违停整治项目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13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天筑金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道路标线施划54590.56平方米;0.9米高机动车道分隔护栏更新8670米;0.6米高机非分隔护栏更新1201米。车辆违停整治:新建道路护栏2840米;道路标线施划10183平方米;新增标志牌134个;路口渠化1处;新建沥青道路996平方米,及监控违停抓拍系统等附属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石河子市2025年交通设施更新改造及车辆违停整治项目-道路隔离护栏及花箱采购 |
石河子市2025年交通设施更新改造及车辆违停整治项目-道路隔离护栏及花箱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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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22 年至2024年;);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近三年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3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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