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绍兴水处理公司2025年度气浮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药剂采购项目(第四次)的招标公告

2025-07-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公司2025年度气浮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药剂采购项目(第四次)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0

数量:约1000吨

上限单价:9500元/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气浮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药剂,用于印染废水处理系统气浮处理工艺段,采购总量约10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生产需求为准),合同履行期为1年(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为准)。

备注:

1、药剂技术指标:符合GB/T31246《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相对分子质量M≥500万,阳离子度W≥25.0%。

2、本项目药剂日常运行时需在印染废水处理系统气浮工艺段进行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配置,因此投标人需从保障本项目药剂稳定供应和安全生产角度出发,中标后须配备工作人员(配药工),要求为男性,年龄必须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用工,直接劝退,人数根据现场药剂配置要求进行配备,且要求提供合同开始前工作人员的常规体检报告和健康承诺书。

3、其他事项:原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绍兴水处理公司2025年度气浮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药剂采购项目(第三次)标项二的单位,不得参于本次投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个单位;②生产厂家在中国国内有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生产基地,且年生产能力在5000吨及以上(资格文件中提供项目政府机关生产能力批复文件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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