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成都核技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取样瓶耐辐照测试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17中核四0四成都核技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取样瓶耐辐照测试技术服务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二次)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成都核技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取样瓶耐辐照测试技术服务采购(采购编号: 404C-FW-GKJT-25-1468 ),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成都核技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成都核技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取样瓶耐辐照测试技术服务采购。
2.2服务地点:乙方所在试验场所。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成取样瓶的耐辐照测试以及后续的性能测试,并提交辐照证明和甲方需求的测试报告。
2.4服务范围:针对取样瓶的使用环境,开展新型取样瓶的辐照测试及辐照前后的材料性能测试,并向甲方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测试结果及相关报告。(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签订过一项辐照测试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或能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和内容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论文、专利、技术报告)。如提供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需要论文作者、专利发明人为响应人或该项目拟委派人员(证明材料所涉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需证明其开标前3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证明其开标前3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或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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