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

求: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周

期:3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

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

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

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

(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

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

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8 09:00到2025-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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