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楼煤业诉讼代理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171.1项目概况:李楼煤业正在办理的诉讼案件因标的额较大,成因久远,为维护公司利益,最大程度避免公司损失,需要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
1.2采购要求:代理案件一审、二审,包括但不限于起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举证质证、谈判调解等。
1.3实施地点:山东李楼煤业有限公司、法院等地点。
1.4质量/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审、二审结束。
1.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9.34万元,其中:一审12.89万元、二审6.45万元。
1.7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结算方式:总价包干。本项目无预付款。案件一审代理完成,甲方收到法院的一审生效判决书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两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一审咨询费。若发生二审,二审代理完成,甲方收到法院的二审生效判决书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两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二审咨询费。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地营业执照的律师事务所;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起至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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