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800V系列新能源动力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物流器具招标公告

2025-07-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旗新动力(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800V系列新能源动力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物流器具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一汽旗新动力(长春)科技有限公司创意厂区,地址位于长春市汽开区和谐大路西南、腾飞大路西北,红旗繁荣工厂以北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器具名称

预估规格(长*宽*高)

数量(预估)

单位

备注

1

电池成品器具

2200*1700*650mm

640

新制

2

物流料架

1950*1300*1680mm

(四进滑移料架带防尘帘)

2

新制

3

物流料架

1000*380*1760mm

(四层水平料架带防尘帘)

2

新制

4

物流料架

1400*380*1400mm

(三层水平料架带防尘帘)

1

新制

5

物流料架

1950*500*1900mm

(四水平料架带防尘帘)

8

新制

6

静音推车

1050*650*970mm

10

新制

7

AGV转运台车

2200*1900*297mm

4

新制

8

AGV转运台车

1800*1750*277mm

12

新制

9

AGV转运台车

1850*750*277mm

5

新制

10

AGV转运台车

1190*1216*250mm

12

新制

11

AGV转运台车

1400*1100*277mm

7

新制

12

AGV三层台车

1100*1400*1550mm

3

新制

注:实际供货数量、器具规格、材质、样式、防护等要求以需求方实际需求为准。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样件到货,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到货完成。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655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乘用车整车厂工位器具项目(金属类),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应附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可附带技术协议补充说明)和发票和验收证明材料(如验收单或按合同验收款比例的收款凭证截屏)的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23:00至2025年07月23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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