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气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2025-07-1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气劳务分包(三次采购),采购人为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2.2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495.31448万元,含3%税。(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经验预估值,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

2.3项目概况:

(1)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
 ※变电部分:
    1)110kV甲西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40MVA,110kV架空出线3回,10kV出线24回,10kV无功补偿2×5010+2×2400kvar;最终规模为主变压器3×40MVA,110kV出线架空4回、电缆2回,10kV出线36回,10kV无功补偿3×5010+3×2400kvar。
    2)220kV丰港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本期在220kV丰港站扩建1个110kV线路间隔。
※架空线路部分:
    1)110kV丰港站至甲西站线路工程:新建110kV丰港站至甲西站线路起于220kV丰港站110kV出线构架,止于拟建110kV甲西站进线构架,总长1×6.29km,其中新建双回路单边挂线长1×2.78km,预留通道挂线长1×3.51km。
    2)110kV丰甲甲线解口入甲西站线路工程:新建110kV丰甲甲线解口入甲西站线路起于110kV丰甲甲线#18、#19塔,止于拟建110kV甲西站进线构架,总长1×6.81km,其中丰港站侧新建双回路单边挂线长1×3.30km,甲东站侧新建双回路单边挂线长1×3.51km。

2.4采购范围:

(1)变电电气: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110kV甲西变电站、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对侧220kV丰港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电气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含对侧,一、二次设备安装;继电保护调试(包含自动化部分);全站电缆敷设、消防双电源电缆、发电车电缆及接线(含电度表、电压表、电能质量监测、电能采集终端安装、全站安健环采购及安装、按汕尾局要求全站划线、电子化移交);包配合对外协调费用及验收;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设备材料保管、包资料等施工范围内的清洁等的辅助用工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任务清单为准。
    (2)架空电气:110kV丰港站至甲西站线路工程、110kV丰甲甲线解口入甲西站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拆除工程的劳务用工。包含:架空线路、铁塔组立、导线架设、线路标志牌安装、光缆架设、故障定位安装、视频监控安装、线路避雷器安装、防坠落装置安装以及搬运、物资卸车保管,二次转运、线路标志牌更换及安装、跨越封网及棚架搭设等劳务用工。包配合对外协调费用及验收;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设备材料保管、包资料等施工范围内的清洁等的辅助用工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任务清单为准。
    注:本项目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类别:工程类

2.8采购相关要求:

(1)质量控制目标: 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3)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开展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承包商要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方投资集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4)施工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气劳务分包(三次采购)

495.31448

/

1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88%,尾数为0可忽略。

①现有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合同内结算价=合同估算金额*(1-成交下浮率),合同内除设计、委托、签证变更外不予调整。

②合同外设计、委托、签证变更按实结算。合同外具体结算方式如下:结算价=∑含税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1-8%)*双方确认的各工种工日数。

 

合计

495.31448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资格条件

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气劳务分包(三次采购)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声明函)。

9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一、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4.采购文件获取

4(登录后查看)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9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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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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