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公司安装工程处(厦门三通道)汽车吊租赁招标公告

2025-07-18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3 09:00: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包件其中包件1:1台50t汽车吊、2台25t汽车吊包月租赁;包件2:2台50t汽车吊、2台25t汽车吊台班租赁招标,设备用于中交一航局五公司安装工程处厦三附属设施及钢模板组拼项目使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部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安装工程处于厦门第三通道预制场设置钢结构模板加工车间一处,该钢结构车间总建筑面积为3275㎡,总框架重约54.5t。安装工程处主要承接承台模板新改制模板4套;后浇孔模板新制10套。墩身模板新改制9套,共计90延米。盖梁模板新制10套,桁架体系6套,板面10套。下节段双孔内芯模4套。中节段单孔内芯模共4套,45.17延米。盖梁内芯模板新制26套。已配置模板总重4224t,其中新制模板约3123t,改制1101t。欧厝互通下构钢模板及附属钢构件500t,合计4724t,总产值约3500万元,施工周期预计约12个月。

2.2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

每月 20 日,投标人持承租方签认的上个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审计值为准。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每月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为本月结算金额的80%,剩余租赁费在设备租赁时间截止后统一支付。

2.3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招标编号:SCFA00000053908

中交一航局五公司安装工程处厦三附属设施及钢模板组拼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设备使用时间

交货地点

供油方式

包月/台班数量

司操人员

设备出场年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包件A

汽车吊

50t

1台

2025.7.30

2026.1.30

漳州市龙海区

承租方

6个月,包月

1名

5年内

汽车吊

25t

2台

2025.7.30

2026.1.30

漳州市龙海区

承租方

6个月,包月

2名

5年内

包件B

汽车吊

50t

2台

2025.7.30

2026.1.30

漳州市龙海区

出租方

120个,台班

2名

5年内

汽车吊

25t

2台

2025.7.30

2026.2.15

漳州市龙海区

出租方

120个,台班

2名

5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提供招标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8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9出租方需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将设备全部运至项目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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