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雄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维保单位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171.1 采购项目名称:雄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维保单位采购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A安置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14261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44253.94㎡;住宅、公寓及办公建筑面积1161576.94㎡;学校共计8所,地下(除学校、酒店、社区中心)建筑面积24523.20㎡,地上建筑面积137846.56㎡;绿地占地面积129496.65㎡,建筑面积178㎡;酒店地下建筑面积10373.73㎡,地上建筑面积10585.56㎡;社区中心地下建筑面积22563.81㎡,地上建筑面积30712.45㎡。雄A住宅共计11427套,已交付11340套,剩余87套。
雄B安置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454600.36㎡,其中住宅地上建筑面积1366640.79㎡,商业建筑面积67929.04㎡,公服建筑面积26662.64㎡,地上非计容面积71456.22㎡,地下建筑面积71456.22㎡,绿地占地面积68177㎡。雄B住宅共计13861套,已交付10876套,剩余2985套。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及采暖、建筑消防、建筑电气、弱电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电梯、泛光照明、精装修、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人防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标识标牌、室外景观及配套设施、小市政等维修及整改工作。(具体维修内容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4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要求的维修工作开始之日起至原施工单位质保责任结束为止。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民用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8)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9)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9)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7日23时00分00秒至 2025年7月25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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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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