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第三方审图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17
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第三方审图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第三方审图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雄商金湾置业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包括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启动区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减振降噪与临轨安全配套工程项目。其中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启动区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减振降噪与临轨安全配套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

(1)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1297平方米(含配建道路、绿地等),总建筑面积约32.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地下车库及人防等,配建道路、绿地等。

(2)启动区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减振降噪与临轨安全配套工程项目:启动区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减振降噪与临轨安全配套工程项目为减振降噪和临轨保护专项工程,减振降噪建设内容包括:在地块范围内,对京雄快线周边50m影响区范围内的住宅建筑物布置基底和侧墙减振垫,对影响区范围内商业建筑布置基底减振垫和减振支座、室内楼板减振加厚与吸音材料。临轨安全防护建设内容包括:对临近京雄快线的建筑物基坑采取放坡+桩锚支护对邻近京雄快线的高层建筑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对地块建设范围内影响盾构隧道安全的软弱地基进行换填加固处理以及涉轨处理措施相关的内容。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以及雄安新区已经出台和拟要出台的各类技术标准以及规划纲要、各类控详规和专项规划为依据和参考标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及消防图审查),提供正式勘察审查意见,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采购人进行勘察、消防、绿色建筑、节能、抗震、装配式等报规报建工作,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审图的专业及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含智能化)、消防、人防、精装(含二次机电)、燃气、热力、电力、景观、小市政、绿地、市政道路(含道路、管网、管廊)、绿色建筑、幕墙、基坑支护、装配式等各专业的施工图审图、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二次变更或优化后的施工图审查等。(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审查成果满足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技术规范、竣工验收要求、规定及强制性条文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二类及以上范围。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的企业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及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1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7 月17日 23 时 00 分 00 秒至2025年 7 月 29 日 8 时 2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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