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二氧化碳、氮气、液氮等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71.项目编号:GN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二氧化碳、氮气、液氮等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4.资金来源:非财政性预算安排资金
5.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项目概况:
序号 |
材料名称 |
组分或浓度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元/升) |
年预估使用量(升) |
01 |
标准气体 |
0.301%一氧化碳+0.300%甲烷+21.0%氧气+氮气BaL |
升 |
28 |
160 |
02 |
高纯二氧化碳 |
99.997% |
升 |
40 |
3000 |
03 |
普通氮气 |
99.5% |
升 |
0.9 |
1440 |
04 |
液氮 |
99.999% |
升 |
10 |
2600 |
合计 |
约15.1776万元/年(以实际用量结算) |
7.招标内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拟对二氧化碳、氮气、液氮等气体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在中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直接投标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须体现本项目所有气体的相关内容,包括标准气体内所含有的气体成分(一氧化碳、甲烷、氧气、氮气))。
4. 配送要求
(1)投标人自行配送投标产品的,须提供自身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并提供委托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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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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