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碎石招采公告
2025-07-181.1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碎石采购
1.2项目编号:CG
1.3项目内容:碎石采购;
1.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材料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计(元) |
备注 |
碎石 |
0.5-1 |
2000 |
m³ |
128 |
256000 |
/ |
碎石 |
1-2 |
5000 |
m³ |
128 |
640000 |
/ |
碎石 |
1-3 |
3000 |
m³ |
128 |
384000 |
/ |
合计 |
10000 |
/ |
/ |
1280000 |
/ |
1.5供货期:2025年07月29日-2025年12月30日。
1.6其它要求:无。
1.7.1质量标准:保证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材料为合规合法,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根据数量进行结算,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2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7月19日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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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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