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都匀市沙包堡街道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恒星社区移民后续扶持就业轻纺车间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18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都匀市沙包堡街道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恒星社区移民后续扶持就业轻纺车间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都匀市沙包堡街道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恒星社区移民后续扶持就业轻纺车间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市沙包堡街道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恒星社区移民后续扶持就业轻纺车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在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三”】;(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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