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厂容厂貌精细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18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厂容厂貌精细化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2.2项目概况:①厂区绿化地维修改造(含厂区乔木修剪和草皮铺设);②厂区设施维修改造(含生产建筑物7米以上窗户清洁、落水管维修改造、雨水沟水篦子维修改造、二期格栅门、护坡人行步道维修改造等);③办公区域改造维修(含综合楼玻璃幕墙拆除安装和物资库房翻新)。

2.4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

3.3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来完成过类似本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投标人鲜章);

3.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近三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7月18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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