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郏县昌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换动力电池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5-07-18

一、询价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郏县昌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实施2025年郏县昌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换动力电池项目(二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询价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郏县昌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换动力电池项目(二次),共计6辆电动公交车,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豫交运管函【2025】7号)、《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及老旧营运货车更新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平交文【2025】33号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更换。

2.供货安装地点:投标人负责将货物完好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项目交付期: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电池升级更换和运行调试工作,并提供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交付招标人。

4.质保期: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5年1月1日后生产,免费质保期自每批电池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车辆报废,且不低于5年(以最长时限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

6.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出现故障,投标方服务人员在接到报修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问题48小时内解决。质保期内如因维修不及时,造成车辆停驶,每车多停驶一天赔偿500 元。

7.招标控制价:77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客车制造企业或国内知名动力电池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培训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电池生产厂家除外);

3.投标人拟派安装及调试人员必须具备新能源车辆维修及动力电池相关资格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6.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为同一人;单位董、高、监等人员存在重合;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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