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智能采制化升级土建及设备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2025-07-18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智能采制化升级土建及设备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智能采制化升级土建及设备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公开竞谈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和服务期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智能采制化升级土建及设备安装项目。

2.2服务范围:燃料管控综合楼及廊桥建设(包含装修、暖通等),项目配套设备设施及电缆等辅材敷设安装,协助办理规划及施工许可证,工程三同时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检测等专项检测验收工作。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根据甲方要求所有建设验收工作。

3.谈判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服务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服务商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服务商应在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土建施工业绩。服务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采购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等合同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3.3财务要求: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服务商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服务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各服务商参与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加。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3日下载公开竞谈文件。公开竞谈文件费用采用线上支付,公开竞谈文件费用:600元/套,公开竞谈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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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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