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银星二号煤矿114采区煤层自然发火风险预警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银星二号煤矿114采区煤层自然发火风险预警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银星二号煤矿114采区煤层自然发火风险预警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银星二号煤矿114采区煤层自然发火风险预警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具有煤矿火灾防治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提供认证证明或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3)1、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竞标。2、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工程或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且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六个月(2025年1月-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与煤自燃预警技术或煤矿防灭火技术研究相关的业绩2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有效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1.5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8日15时0分 至 2025年7月24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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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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