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7
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受娄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润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委托,对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655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2.2招标编号:SXDS-2025-012
2.3招标内容:对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对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县城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
2.6项目地点:娄烦县
2.7服务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拟派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7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业绩和有1项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5未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审计负责人应属于不同单位的人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07-17 10:30至2025-07-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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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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