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平人寿数字科技中心2025年服拓企业微信等2个项目开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人寿数字科技中心2025年服拓企业微信等2个项目开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平人寿数字科技中心2025年服拓企业微信等2个项目开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采购项目名称:太平人寿数字科技中心2025年服拓企业微信等2个项目开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3) 项目概况:服拓企业微信是基于腾讯企业微信进行扩展功能开发的项目,旨在为公司服务拓展部的内外勤提供一个一站式的续收作业平台。太平人寿运营工作平台添翼项目定位为运营条线内勤的工作平台,旨在通过平台打通运营上下融通、由点及面、承前启后的信息交互,以智能化、专业化模式,实现平台化、体系化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效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 项目预算:本项目标段1(服拓企业微信开发实施服务):人力采购预算为192.9万;标段2(运营工作平台添翼项目开发实施服务):人力采购预算为105.8万。

(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 实施地点:标段1、标段2实施地点均为上海、成都两地。

(7) 多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1:服拓企业微信开发实施服务;标段2:运营工作平台添翼项目开发实施服务。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2个标段,但不得兼中。本项目将按标段1、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已在先评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中仍参与价格分计算和详细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为金融行业提供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开发类外包服务人员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时间、工作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③投标人不得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或处在不良行为认定阶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如实承诺,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约前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体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5)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 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 具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视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6、其他要求:无。

7、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8、本次招标禁止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分包。

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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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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