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咸阳市分公司会议室显示屏及配套设备更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
1、项目名称:咸阳市分公司会议室显示屏及配套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Y2

3、采购预算:26万元。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咸阳市分公司更新购置一套新的会议显示屏及配套设备,并将原有LCD显示屏拆除后按要求拆移、安装至指定位置,确保调试正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项目概况:因咸阳市分公司会议设备超期服役,拟为咸阳市分公司更新购置一套新的会议显示屏及配套设备,并将原有LCD显示屏拆除后按要求拆移、安装至指定位置,确保调试正常。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证书。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 25日,每日上午0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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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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