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7-1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

2.2项目名称: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框架协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各核电项目视频监控

系统设备的采购,按照买方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  

2.4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  

2.5交货期: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选定3家供应商,后续采购以本框架 协议为依据下订单,全部中标供应商执行订单总金额不超过框架总限额且单一中 标供应商合同执行金额不能超过其投标报价金额,当订单总金额超过框架总限额 或采购时间超过期限时(框架协议期限为自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该协议 自动终止。交货期为框架订单生效之日起30日内。  

2.6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或现场项目部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  和相关服务。

(2)财务状况:

a.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 年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b.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视频管理服务器、摄像机、 交换机、车底检查装置四者其中一种设备)合同成交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业绩, 提供合同(合同中包含首页、内容页和签章页等)或订单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原制造商出具的销 售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3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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