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保温与保冷恢复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181.1 采购范围及要求:设备、管道保温与保冷。投标方到厂后,应接受招标方对其进行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另外,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投标方恢复开始至结束期间,现场必须有投标方的安全监护人员。投标方指派专人负责整个恢复协调工作、人身安全保护及急救措施,并保证恢复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恢复现场需要用的一切人工、工机具(需满足招标方现场用电及防爆要求)、起重机具、施工、脚手架租赁、搭设、拆除、辅材,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仅负责提供铝皮、发泡剂与保温棉,其余施工辅材由投标方提供。旧保温与保冷材料及现场施工废料(发泡剂桶、油漆桶、保温棉等)拉出厂环保处理,旧铝皮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投标方编制《保温恢复施工方案》和《保温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完成项目12个月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乙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1.6 最高限价:21.6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3.1自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3项煤化工装置设备防腐保温业绩。
3.2其他人员要求: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及国家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电工证。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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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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