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速物流园项目10#栋201号房屋装修改造采购公告
2025-07-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郴州高速物流园项目10#栋201号房屋装修改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人拟对郴州高速物流园10#栋201号进行房屋装修改造,面积838.8㎡(不考虑园区1.8%的公摊),应根据采购人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开展工作。
2.2采购范围: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 (万元) |
基本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郴州高速物流园项目10#栋201号房屋装修改造采购 |
27 |
1.工作时间不能噪音施工,垃圾清运与场地清理保洁应在此时间段同步完成。 2.施工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进行; 3)材料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规定; 4)完工后空气污染物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
完成本项目施工、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移交、竣工验收、保修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2.装修改造面积约838.8平方米,拟改造为阅读、休闲等功能区,并对墙顶、墙面、地面等进行改造。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同意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4.其他:含过道保护,卫生清理,垃圾外运,材料转运等。 具体工程量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3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下发的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本项目工作。
(2)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主动和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3)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等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2.6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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