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清核能供汽项目暖通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

2.2项目名称:福清核能供汽项目暖通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本期建设供工业蒸汽规模735t/h,拟 向江阴产业园供热。远期根据江阴产业园及蓝色产业园的规划发展及热负荷需求 增长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单位与当地用汽基地的双方意向,适时开展后续福清核 电外供工业蒸汽项目建设。本期项目范围为厂内热源改造工程,拟对福清3、4号 机组进行改造,通过主蒸汽管道引出部分蒸汽,并新建能源站进行蒸汽热交换生 产新蒸汽外供江阴产业园。

2.4招标范围:直膨式空调机组、恒温恒湿机、单元式空调机、分体式空调  器、屋顶风机、诱导风机、轴流风机、混流风机、换气扇、新风换气机、防火阀、 风量调节阀、高速静音智能鼓风装置等设备。以上空调类设备共30台,风机类  设备共105台,阀门共38台,风口共2个。其中,通风类设备由卖方负责设备  的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到场装卸;空调类设备由卖方负责设备的加工生产、 包装、运输、到场装卸、安装和调试(电缆、电气配件、铜管、管件、铜管焊接  材料、冷媒、管道支架及固定件、管道保温材料、冷凝水管、安装辅材、调试耗  材等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材料、辅材、配件均由卖方提供)。详见附件技术规格  书及清单。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4个月内到货,空调类设备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 安装调试。

2.6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站厂区内指定地点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其安装承包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 年-2024 年。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

……发售时间:2 0 2 5 年 7 月 1 8 日 一.2 0 2 5 年 7 月 2 4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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