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风集团新能源整车生产制造基地设施设备投资项目(项目名称)采购DH1总装PUG检具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1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一段8号,投资购置设备、模具等固定资产,用于新能源乘用车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2招标范围:Dp车型整体PUG检具。供货范围应包括全部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数据、车型规格、生产纲领、节拍、安全要求、设备运转率、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完成此次项目的详细设计、加工、制造、集成、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生产、量产、终验收、陪产、售后保障等全部项目工作,并对项目的最终成功交付负全部责任。

2.3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在120个自然日内进厂。具体进度节点按《技术任务书》要求执行。

2.4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一段8号神龙公司成都工厂。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具有☑生产□销售本标段招标项目标的物的资格及能力;

☑其他: 1、投标人须为检具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说明书),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不提供;

☑近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生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乘用车汽车主机厂PUG检具项目案例(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要能体现满足前述要求的内容,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无法体现前述要求,则须附技术协议等能体现的证明文件));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 /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9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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