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GZ-0014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及办公用房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及办公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登录后查看)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及办公用房家具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及范围:广州分行全辖营业及办公用房家具制作及安装。家具的最终规格、样式以《中信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和各网点家具方案设计为准。项目采购预估预算为1290万元(含顺延期)。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项目有效期:入围有效期为1.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如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入围有效期自动顺延6个月。如在合同执行期内,总行下发新的营业及办公家具产品采购结果和管理文件,按总行最新文件要求执行,现有执行合同终止。

1.6交货时间:使用单位下订单后35日内到货安装完毕。我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货物送达及安装时间进行调整。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延期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对应货物的仓储及运输。

1.7交货地点: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辖内各营业网点。供应商负责运输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货物在我行验收合格并接收完成前的全部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8 质保期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配件实行五年 “三包”的质量保证标准,即在五年质量保修期内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因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情况除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9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9.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

1.9.2本项目确定 3家中标单位。【1.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内(含),使用单位可在所有入围供应商中自行任意选用。2.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在全部入围供应商中进行二次比价,低价优先。】

1.10付款方式

【供应商应在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应批次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配合我行完成相关支付前置流程。完成付款前置流程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

1.11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经济报价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仲裁机构认定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重大质量或重大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投标人未处于被信用中国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信息为准)。

2.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填报的,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全行或本区域供应商禁用名单及/或供应商退出名单中(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2025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5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9.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10.其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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