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2、项目名称: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3、项目地点: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地块东至常陇路绿化,南至规划绿化,西至五云梦湖社区服务中心,北至云栖玫瑰园、景月湾。
4、项目投资额:1643.3946万元;资金来源:区级国有投资。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地块需修复/管控面积约为9786.99㎡,最大修复/管控深度5m,采用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招标内容主要根据修复技术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实施方案,对场地范围内全部污染土壤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复产生的废水、废气等二次污染物进行修复治理,达到修复目标,编制施工总结报告,通过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效评验收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专家评审会,项目涉及地块均移出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①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资料:资质证书】;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及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复印件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8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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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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