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5个高风险地块-335亩和11个地块-681亩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监理-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2025-07-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个高风险地块(335亩)和11个地块(681亩)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监理,招标人为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临港产业区;

2.2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临港产业区5个高风险地块(335亩)和11个地块(681亩)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风险管控阻隔施工;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中招标范围原: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98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3业绩要求:无;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不良行为以省内外(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将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1分

监理方案:  24 分

项目管理机构:2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类似业绩: 4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注: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41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1分

监理

方案

(24分)

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安全控制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3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3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3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工作制度

3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3分

项目监理机构

(26)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3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安全工程专业的得3分:

注:1、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总监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否则不得分。

3、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其他所需证书等复印件扫描在投标文件中。

6分

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配备(不含总监):

1、人数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其他监理人员 3人。人员配备齐全的得基础分4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监理人员中:

1、拟派专业监理人员专业为工程测量专业的,得1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证书的,加1分,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

2、拟派专业监理人员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的,得1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证书的,加1分,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

3、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专业为工程造价专业的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4、拟派其他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加1分;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5、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专业为市政工程施工专业的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禁止一人身兼多职,人员配备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的均不予认可。

(5)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扫描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0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仪器等(5分)

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GPS定位仪、钢筋位置测定仪(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有一件得1分,最多5分。

注:检定/校准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扫描件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5分

 

类似工程业绩

(4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企业承担过土壤修复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在 4000 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说明:

注:(1)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的工程造价为准。

(2)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投标人名称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4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 18 日至2025年7月 24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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