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运输服务项目—网络货运平台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运输服务项目—网络货运平台运输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暂定五条线路,分别是原盐、焦炭、纱线、聚酯切片运输线路,具体如下:

线路1:鑫隆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原盐运输),暂定量18万吨。

线路2:物联晟科盐化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原盐运输,暂定量30万吨。

线路3:金晖焦化至矿冶电石厂、能化电石厂、圣雄电石厂焦炭运输(矿冶14万吨、圣雄14万吨、能化32万吨),暂定量60万吨。

线路4:库尔勒金富-浙江、广东、山东等地区纱线运输,暂定量4万吨。

线路5:库尔勒中泰石化-四川、河南、河北、安徽等地区聚酯切片运输,暂定量1万吨。

2.2项目服务地点:①鑫隆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②物联晟科盐化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③金晖焦化至矿冶电石厂、能化电石厂、圣雄电石厂;④库尔勒金富-疆外;⑤库尔勒中泰石化-疆外。

2.3招标范围:①鑫隆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原盐网络货运服务,暂定量18万吨;②物联晟科盐化中转站至华泰氯碱厂、阜康能源原盐网络货运服务,暂定量30万吨;③金晖焦化至矿冶电石厂、能化电石厂、圣雄电石厂焦炭网络货运服务,暂定量60万吨;④库尔勒金富-浙江、广东、山东等地区纱线网络货运服务,暂定4万吨;⑤库尔勒中泰石化-四川、河南、河北、安徽等地区聚酯切片网络货运服务,暂定量1万吨;实际承运线路以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蓝天物流运输调度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网络货运)。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网络货运平台运输服务项目案例。

证明材料:需提供运输服务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5.1、需承诺企业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司机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3.5.2、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3.5.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4、未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scm.zthx.com/)”列入投标人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交易权限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

3.5.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7月18日2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4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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