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银高速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2025-07-18

青银高速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

青银高速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租赁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滨州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采购方式

竞价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组织形式

自主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竞价方法

最高价格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计划服务期

3年,装修改造期为30日历日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银高速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坐落于青银高速公路K68公里处北侧,房产面积约2308.4平方米,现已不具备面向高速公路服务的运营功能。为提高低效闲置土地房产利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滨州分公司现将所辖原青银高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对外盘活。

2.2 采购范围

(1)招商范围

青银高速原邹平服务区北区综合楼(不含加油站及汽修厂、广场等)使用及经营权招租。

(2)物业服务

由成交人负责综合楼内的保洁、安保、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水电费及设施设备维护等全部物业服务,且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另外,成交人须承担广场的保洁、安保、绿化管养等,如有其他成交人,可协同共同承担。

(3)装修及改造

①成交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对综合楼进行装修改造。

②因经营装修及购买设施设备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且后期因非采购人原因致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成交人不得就上述费用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租赁期限:3年,装修改造期为30日历日(本项目产权归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合同期限内,项目所有权或管理权主体变更或产权单位对租赁物另有规划时,合同可随时协商终止或变更)。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报价的,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若报价人成立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自然人参与报价的,提供个人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格式见附件)

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租赁经营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止)在报价、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的行为,在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租赁经营项目中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后主动放弃成交的或项目成交后放弃签署合同的、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报价人与本项目租赁人及关联方存在以下行为的:

①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②有诉讼及纠纷行为的;

③被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经营黑名单的;

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服从管理的;

⑤近一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租赁人原因提前退出经营的或不满足管理要求被清退的;

⑥无正当原因投诉租赁人及关联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7)因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与其他省份高速服务区主管部门有未决诉讼、纠纷的;

(8)因不满足管理要求或其他情形被其他省份高速服务区主管部门清退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要求

成交人不得在租赁房产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损害公共利益的事项。成交人应确保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以及行业规范,合法依规开展经营或使用活动。

3.2

每个报价人可最多响应_1 个标段,且允许中_1 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租赁项目报名。

4. 竞价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 竞价报名时间

2025-07-19  09:00至2025-07-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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