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齐哈尔客运段防暑降温、送清凉专项慰问物资采购公告

2025-07-1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客运段现就齐齐哈尔客运段“防暑降温、送清凉专项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客运段“防暑降温、送清凉专项慰问”物资采购标准为:洗漱套装1套85元(必含洗发露、沐浴露、毛巾、香皂、牙膏、爽身粉,其它不限); 本次采购金额共计:51136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叁佰陆拾圆整)。本项目报价人应为在黑龙江省区域内具备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内容包括:日用百货、日化产品、洗护产品等(所有物资储备充足,必须满足我方2025年8月5日前到货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报价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采购物资。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报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应按要求向采购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册合格的统一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谈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盖企业公章);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供货业绩和财务状况 报价人应具有较好的供货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年经营业绩不得低于160万元(此项采购标的额),需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相关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从2025年7月18日16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4日16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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