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绥化市安达市沥青采购二次招采公告

2025-07-21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绥化市安达市沥青采购(二次)

1.2项目编号:XRF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沥青,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技术参数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国家,地方强制执行/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单位

数量

 

限价

备注

是否含运费

单价

税率

总价

沥青(道路石油沥青)

90#(90A)

 

针入度(25℃,5s,100g)(0.1mm)80~100,针入度指数PI-1.5~+1.0,软化点(R&B)不小于44℃,60℃动力粘度不小于140Pa·s,10℃延度不小于30cm,15℃延度不小于100cm,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2.2%,闪点不小于245℃,溶解度不小于99.5%,TFOT后质量变化不大于±0.8%,残留针入度比(25℃)不小于57%,残留延度(10℃)不小于8cm,残留延度(15℃)不小于20cm。

国标

国标

1225

含运费

4150

13%

5083750

单价为到场价格,含材料单价、税费、运费和装卸费。

             

1225

     

5083750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1.5供货期:预计2025-07-22 - 2025-08-31,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羊草镇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沥青类材料招标项目”。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担保方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注: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需同时满足的条件:如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方为第三方担保公司,履约担保公司成立年限≥5年、无执行中诉讼问题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总价的2%;

1.8.3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8.4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3日内返还保证金或解除担保。

1.9付款方式、预付款担保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

1.9.2付款时间:先货后款,供货完毕并开具全部发票后15日内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5,083,75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税率折算按照【税率换算表】为准。(详看附件)。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只有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及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沥青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评审准入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5.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5.2竞价时间:2025年07月21日14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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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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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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