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山江项目吊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7-21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6 12:00:00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柯城段)航埠枢纽及航道工程(第CSJ-HB-S1标段)基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柯城段)航埠枢纽及航道工程(第CSJ-HB-S1标段)基建设备租赁(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建设备(机械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机械设备名称

1.汽车起重机6台,其中4台额定起重25T,;2台额定起重50T;用于本项目钢筋、模板等材料转运等。
2.随车起重机1辆,额定起重14T,用于本项目铁件,钢筋模板等材料转运。
备注:1.以上设备均为每日一班作业。
2.以上设备均由承租方配备专职操作手;设备燃料油由项目部提供,另由项目物资部采购。

2

包件划分

1

3

计划交货期

暂定2025年8月

4

工作内容

计划承担本项目钢筋、模板、零星材料等的转运、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及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5

使用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

6

船机设备数量

汽车起重机6台;随车起重机1辆;

7

设备能力

1.汽车起重机6台,其中,4台额定起重25T;2台额定起重50T;

2.随车起重机1辆,额定起重14T;

8

人员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每台设备配置至少1名驾驶员或操作人员

9

租赁方式

公开招标

10

租赁起止时间

1.汽车起重机:2025.9.1-2027.12.31

2.随车起重机:2025.8.1-2027.12.31

11

供油方式

燃料油由项目部提供。

12

维修保养

要求机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填写运行记录。

13

其它要求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14

付款要求

付款方式:现款、供应链融资,付款比例75%,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租赁资质,有类似机械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设备保险、操作人员劳务合签订同单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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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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