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阴项目汽车吊、板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5-07-21
福州江阴港区28、29泊位工程项目汽车起重机、平板车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江阴港区28、29泊位工程项目汽车起重机、平板车租赁,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起重机、平板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汽车起重机(25T-130T)、平板车(13米、17米) |
2 |
包件划分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8月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主要用于福州江阴项目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甲供设备安装等从事合法施工作业等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福州港江阴港区28、29泊位项目施工现场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汽车起重机(25T、50T、80T、130T)各1台、汽车起重机100T(2台)、13米平板车4台、17米平板车3台 |
7 |
设备能力 |
要求每台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良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
8 |
人员要求 |
按国家要求配备具有证书的运输、安装、司机、指挥人员。 |
9 |
租赁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5.8-2026.2,6个月 |
11 |
其他要求 |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安装设备租赁费、司机和指挥工资、福利待遇及食宿、工人工费、食宿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进出场费用、取证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汽车起重机、平板车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设备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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