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2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讷河市

2.3 建设规模:

(一)路线全长31.554公里,建设里程30.299公里,利用共线段1.255公里。全线设置小桥112.62米/3座(拆除重建37.54米/1座、涵改桥75.08米/2座),涵洞13道(拆除重建),与高速公路立体交叉1处(加宽利用分离桥106.08米/1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14处,管线交叉涵2道。

(二)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执行。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10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计划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完毕(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管理服务。

2.7 工作内容:项目代建工作包括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期项目审计管理服务。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代建范围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8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9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1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269.78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3.2 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任职(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若本项目中标,投标人需提供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1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担任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代建管理负责人或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2.2技术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担任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代建管理负责人或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项目评定书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