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技术支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1
2.项目名称:2025年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技术支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对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和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取得的创新亮点等进行评估,提出面临的主要矛盾及相关建议,建立“无废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2025年兰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开始获取磋商文件至开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专业能力书面说明: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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