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户用分布式场站2025-2028年运维技术服务框招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简称“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为五凌电力二级机构,负责云南区域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根据五凌电力授权,负责云南区域的新能源场站运营管理。截止2024年12月,云南分公司管辖的户用分布式场站3个,总容量110.34MWp,其中通海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50.74MWp、澄江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10.1MWp、临沧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49.5MWp。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通海市、澄江市及临沧市临祥区等地,主要分布在管辖地区的居民和村委村集体屋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就近接入公共电网。为满足项目日常运维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项目正常生产运营秩序,开展运维委托服务。
2.1.1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通海户用光伏电站(容量50.74MWp,位于云南通海县、新平县)、澄江户用光伏电站(容量10.1MWp,位于云南澄江市、玉溪江川区)、云南临沧户用光伏电站(容量49.5MWp,位于云南临沧临翔区、沧源县)等。
后续云南分公司户用分布式新增容量(各场站新增投产容量)运维技术服务均可沿用本框架招标的相关内容签订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日常维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
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土建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等。
2.2.3定期工作:负责户用分布式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及下网电费代缴及开票服务。
除草及树木遮挡处理:承包人应负责各场站的坎青,每年负责对地面式分布式的项目进行3次杂草清理等。
2.2.4综合管理:协助编制场站生产准备大纲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协助建立和完善场站生产运营机构。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综治维稳等工作。
2.2.5服务期间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可由发包方在其管辖范围户用分布式场站进行调配使用。
2.2.6单台逆变器发电故障、通讯中断及一般告警等一般缺陷24个小时内处理完成;特殊缺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云南分公司维检中心确认完成处理时限,在要求时限内处理完成;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率除计划检修、设备升级等工作向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报备外,未达到集团三率要求,48小时内处理完成;政府机构下发文件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2.2.7物资管理:设备更新、技改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外,提供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所需的物资,包括含税单价为5000元及以下的生产材料(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周转性材料)、含税单价为5000元及以下的备品备件(5000元以上的生产材料及备品备件由云南分公司提供)、工器具(包括安全工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生产车辆均由运维单位提供和管理。
2.2.8备品备件保管:承包人应负责各项目备品备件的保管,提供备品备件
保管场所,并按要求建立领用台账。
2.2.9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招标人根据本次框架招标的结果,由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所辖户用分布式场站各项目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合同。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实际招标期为三年,框架合同签订三年,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运维服务期间内,若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运维技术服务合同,运维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维检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4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承包”的承包方式,本次招标按照三年招标,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按照对应容量的户用分布式投标单价在服务期内签订执行合同(若根据发包方要求调整现场主、辅运维技术服务人员数量,双方将按实际投入人数调整执行合同金额,具体按投标报价中表4.2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户用分布式场站运维技术服务人员费用报价明细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人员数量变化及签订执行合同的电站数量变化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单价。为此,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单价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2024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
的2个运维或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2022-2024年)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主要人员:
3.5.1场站主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光伏场站运维或机电安装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持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学历大专及以上,且年龄不大于45周岁。
3.5.2场站辅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在运维进场前应持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学历大专及以上,且年龄不大于45周岁。
3.5.3投标人必须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同时具有2年以上光伏场站运维管理或建设管理经验,担任过1年以上的光伏场站负责人或光伏项目建设负责人。
3.5.4中标单位提供的运维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参与本公司以外其他新能源电站的运维技术服务。
3.5.5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生产运维技术服务人员。运维技术服务人员通过发包人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后方可进场,进场后经过一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5.6若中标单位3次及以上提供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5.7场站主、辅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5.8主/辅运维技术服务人员进场前应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5.1和第3.5.2条款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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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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