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专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12、招标编号:GSZ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专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项目招标结果执行期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结果(各类物资单价)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须与本项目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采购规模仅为预估数,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物资需求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8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数量 |
技术参数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一 |
高速清扫车 |
6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350000 |
8100000 |
二 |
洒水车 |
21 |
380000 |
7980000 |
|
三 |
自卸车 |
14 |
200000 |
2800000 |
|
四 |
栏板式货车 |
8 |
190000 |
1520000 |
|
五 |
A款高空作业车 |
6 |
480000 |
2880000 |
|
六 |
B款高空作业车 |
1 |
336000 |
336000 |
|
七 |
除雪车 |
1 |
550000 |
550000 |
|
八 |
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 |
5 |
1760000 |
8800000 |
4.2招标结果执行有效期:一年,结果执行期开始之日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
4.3交货期限:每批次货物应在需求单位下达供应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付。
4.4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中心、路勤中心、机维中心等相关站点等。
4.5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税费(不包含车辆保险税与车辆购置税)、上牌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或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若为品牌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应提供品牌为自有的声明函;投标人为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提供的品牌为自有的声明函、授权函。
5.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所投产品的供应业绩。
5.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5投标人可参加8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允许中8个合同包。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各合同包采购预算金额的1%,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获得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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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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