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专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1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专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专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项目招标结果执行期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结果(各类物资单价)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须与本项目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采购规模仅为预估数,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物资需求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8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内容

预估数量

技术参数

最高单价限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高速清扫车

6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350000

8100000

洒水车

21

380000

7980000

自卸车

14

200000

2800000

栏板式货车

8

190000

1520000

A款高空作业车

6

480000

2880000

B款高空作业车

1

336000

336000

除雪车

1

550000

550000

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

5

1760000

8800000

4.2招标结果执行有效期:一年,结果执行期开始之日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

4.3交货期限:每批次货物应在需求单位下达供应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付。

4.4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中心、路勤中心、机维中心等相关站点等。

4.5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税费(不包含车辆保险税与车辆购置税)、上牌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或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若为品牌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应提供品牌为自有的声明函;投标人为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提供的品牌为自有的声明函、授权函。

5.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所投产品的供应业绩。

5.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5投标人可参加8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允许中8个合同包。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各合同包采购预算金额的1%,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获得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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