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篮球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7-21项目名称: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篮球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59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59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内容 |
采购包 预算 |
最高限价 |
所属 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篮球场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67595 |
467595 |
建筑业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当对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5、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 二 级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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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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