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1项目名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报价。(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
(4)供应商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任意一方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且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
(5)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报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提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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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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