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索道站房及周边环境提升的招标公告
2025-07-21本招标项目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索道站房及周边环境提升已由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以苏发改社会发[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索道站房及周边环境提升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包括新建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八人吊厢水平行进式索道1244.5米,高差约401米,线路索距5.2米,设54个乘坐轿厢、1个检修吊箱。新建12处支架,支架高度4.5米-35.8米,采用重力式基础;以及索道站房周边环境提升、索道线缆下方生态修复工作。改建索道站房建筑面积为2733.01 平方米,其中上、中、下站台建筑面积分别为204.71平方米、838.34平方米、1689.96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10个月(其中:大型土石方,上、中、下站房土建和安装工程工期为5个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23141527.28元,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索道工程施工业绩。
2022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索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如含接入工程,接入工程费用不计入工程造价。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本次投标中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5)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年1月-2025年6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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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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