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1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金烛村、江渔村、红星社区、易埝社区,谢家街道悦园村、石山村、李山村、义和场社区、谢家场社区,观音街道兴崇社区、毛店社区、文昌村、椿巅村,公义镇金岗村、农乐村、公义场社区、欣荣村,江口街道泥湾村、武阳社区、泉水社区、石龙村、永丰村,黄丰镇团结村,共计6个镇(街道)23个村(社区)。
2.1.2 建设规模:水田恢复0.6万亩。
2.1.3 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总投资:280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2300.2883万元)
2.1.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省级财政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比例: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0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07-22 00:00起至2025-07-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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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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