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型货物提升机招标公告

2025-07-21
1.      招标条件

本次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型货物提升机招标项目(登录后查看)招标人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重型货物提升机。

招标范围:重型货物提升机8台。

交货地点: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浦东基地。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生产制造;接甲方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其中曳引驱动载货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其中载货电梯A级及以上),如生产厂家已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需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其中载货电梯A级及以上),如投标人已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需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其中曳引驱动载货电梯A级),如制造商已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需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2份货梯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3.5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6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 2025年7月28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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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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