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务段2025年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21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务段2025年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大官屯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保 |
季 |
4.00 |
40000.00 |
6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地点:大官屯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各套产品交付使用时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正常运转并经技术和统计科及大官屯站使用检验合格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智能型股道表示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办法》(运车站函〔2025〕8号)
3.维保条款:A01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赔付标准依据: (1)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2)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遇质量因素,1年之内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备件、更改软件等。
4.售后服务及要求:A01包物资:出现质量和技术问题,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沈阳车务段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维修保养技术规格书
一、维保要求
设备维修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应具备在国铁企业对联锁设备维保的经验,设备巡检、养护、维修标准应符合国铁集团《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普速铁路地面信号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沈阳局集团公司智能型股道表示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办法》、《沈阳局集团公司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合同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承担股道数码表示器维修和保养所涉及的配件、人工等全部费用,提供的配件须为同品牌原装正品配件。
设备维保单位在维修和保养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维修人员、驻站人员等在站内行走、横越线路及巡检、维修、保养设备时要严格执行铁路有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因维修不当发生的一切事故和问题及维修、保养、巡检作业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维保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维保单位应配合设备使用单位春、秋检等设备检查工作,及时更换磨耗过限和不良器件,整治各种设备缺陷和隐患,保障设备在恶劣境下安全可靠运行。
合同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负责股道表示器室内外设备故障处理和配合工务等国铁部门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接到设备使用单位通知后,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监护、做好配合,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合同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对设备质量负责,由于安装、调试、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维保单位承担包括安全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及全部费用。
合同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接到设备使用单位报修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响应,安排专业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大官屯站智能型股道表示器进行调研,确认设备型号、确认具备维保能力,能够保证设备各种功能完好,标书中需提供现场设备调查表。
二、检修周期要求
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仿真作业,排列进路和模拟溜放车辆,编组和接发列车。进行各种联锁试验,维保联锁软件,清除计算机“垃圾”,查杀“病毒”。
每年对轨道模块、道岔模块、表示器模块进行一次集中离线检测,提供离线期间所有周转模块,修正模块技术参数和功能,确保模块使用寿命。
每年对电源屏、操表机和联锁机、主机柜、联锁柜、防雷分线柜等控制设备进行一次在线检测和试验,保障设备功能完好。
每年对轨道电路、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股道表示器、电缆线路等进行一次在线检测和试验,调整偏离数据,整治设备缺陷,保障设备功能完好。
每季度对电源屏、主机柜、联锁柜、防雷分线柜、控制台等设备进行维护,清扫控制台、主机柜等系统室内设备,在线检测和调整设备技术参数,确保设备各种功能完好。
每季度对轨道电路、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股道表示器、电缆线路等进行维护和保养。各种固定螺丝紧固,设备内部清扫,电气端子紧固,机械器件活动部位除锈与注油,更换破损绝缘和不良器件,整改设备缺陷和隐患。
每月检查有关轨道电路区段(见附表3)轨面有锈状态,对目测轨面有锈可能造成分路不良的区段随时进行分路测试。
每月对系统室内外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扳动试验(包括4mm试验),确保道岔锁闭条件有效,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巡检及维修、保养需提前一周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履行登销记手续,在设备使用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工作量明细
附表1.驼峰场维护设备(室内部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源屏 |
ZNP-10KVA |
套 |
1 |
计算机联锁智能屏 |
2 |
联锁柜 |
LSG-WL |
个 |
1 |
|
3 |
联锁机 |
PLC-315-2 |
套 |
1 |
|
4 |
轨道机笼 |
GDJL-WL |
个 |
1 |
|
5 |
轨道模块 |
GDMK-WL |
个 |
7 |
|
6 |
道岔机笼 |
DCJL-WL |
个 |
2 |
|
7 |
道岔模块 |
DCMK-WL |
个 |
7 |
|
8 |
显示屏机笼 |
XSJL-WL |
个 |
1 |
股道表示器机笼 |
9 |
显示屏模块 |
XSMK-WL |
个 |
3 |
股道表示器模块 |
10 |
表示器模块 |
GDⅠ |
个 |
1 |
|
11 |
微机柜 |
WJG-WL |
个 |
1 |
|
12 |
显示屏主机 |
XSJZ-WL |
套 |
2 |
GDⅡ表示器主机 |
13 |
管理机 |
研华610L |
台 |
1 |
|
14 |
显示器 |
22吋 |
个 |
1 |
|
15 |
UPS电源 |
220V/3KVA |
套 |
1 |
|
16 |
防雷分线柜 |
FLG-WL |
个 |
1 |
|
17 |
电源控制箱 |
220V |
个 |
1 |
两路电源切换 |
18 |
摄像系统柜 |
SXG |
个 |
1 |
|
19 |
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
20 |
光纤终端盒 |
个 |
1 |
||
21 |
光电转换器 |
个 |
2 |
||
22 |
计轴设备 |
套 |
1 |
||
23 |
操作台 |
CZT-WL |
面 |
1 |
|
24 |
操表机 |
研华610L |
台 |
2 |
|
25 |
显示器 |
32吋 |
个 |
6 |
|
26 |
硬盘录像机 |
个 |
1 |
||
27 |
摄像管理机 |
研华610L |
台 |
1 |
|
28 |
表示器系统智能控制程序 |
WL-ZNB-02 |
套 |
1 |
含操作、监控、联锁、服务等程序 |
附表2.驼峰场维护设备(室外部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转辙机 |
ZD6-D型 |
台 |
13 |
含安装装置 |
2 |
轨道电路 |
交流480 |
区段 |
24 |
|
3 |
股道显示屏 |
Ⅱ型 |
套 |
2 |
双面数码屏 |
4 |
股道表示器 |
Ⅰ型 |
架 |
1 |
信号机构式 |
5 |
道岔密贴器 |
DCⅠ |
组 |
1 |
|
6 |
站场摄像机 |
台 |
7 |
||
7 |
电缆线路 |
站场 |
1 |
股道表示器和摄像系统 |
|
8 |
光缆线路 |
站场 |
1 |
股道表示器和摄像系统 |
附表3.驼峰场维护设备(轨道电路部分)
序号 |
轨道电路名称 |
1 |
13G1 |
2 |
13G2 |
3 |
14G1 |
4 |
14G2 |
5 |
15G1 |
6 |
15G2 |
7 |
16G1 |
8 |
16G2 |
9 |
17G1 |
10 |
17G2 |
11 |
18G1 |
12 |
18G2 |
13 |
19G1 |
14 |
19G2 |
15 |
20G1 |
16 |
20G2 |
17 |
26G1 |
18 |
26G2 |
19 |
65/87G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
3.质量保证能力:详见《技术规格书》
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任一年的发票或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8:00时起至2025年7月27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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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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