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水务局以《关于《肇源县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5年度)》的批复》(源水发[2024]3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肇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含平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源县2025年度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
2.3 建设内容:2025年实施新站镇、浩德乡、头台镇,建设内容为加压设备4套,输配水管网工程67930m,预制PE阀门井19座,电磁阀门及电磁流量计19套。以上内容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对黑龙江省肇源县2025年度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项目监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0.15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如不满足项目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5、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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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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