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年瓯海区大学校园推广活动及运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2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年瓯海区大学校园推广活动及运营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情况:本项目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年瓯海区大学校园推广活动及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媒体运营、宣传及品牌推广活动、活动策划推广等,具体内容如下:

类目

内容

备注

最高含税分项限价

(元)

新媒体运营

微信运营、温州电信公众提升高校服务版块运营。

校园营销中心专门针对温州瓯海大学生群体的一个线上微信服务平台,更好的提升瓯海电信的服务触点、针对大学生群体全业务咨询。费用包含:微信平台内容运用、售后维护,业务咨询、人员保障支撑等。

55000

线上、线下营销活动策划、运营

线下活动:在开学前期招募学生队员;暑期前置营销活动;开学期间组织策划七场现场营销活动;开学后一个月内组织线下相关推广活动;

在瓯海区7所高校中,面向2025年度的高校大一新生,举办相关电信主题校园活动。开学前需招募学生队员200人以上,并开展培训如何增加新生触点、新媒体账号运营以及营销话术演练;学生队员的营销管理;秋季开学期间在校内组织策划七场现场营销活动;与校方互动联合组织相关迎接新生的活动;组织开学后一个月内的线下相关的推广活动,提高用户品牌信任度。费用包含:队伍招募、培训、线下现场活动宣传、教学管理、组织策划、场地等活动所需费用。

1300000

线上活动:整个暑期的线上策划推广

新生未到校前的线上营销策划与组织,在学生感兴趣的贴吧、热点网站、校园墙、抖音、微信群等进行预热,增加电信曝光率;紧跟销售节奏设计大学生优惠套餐,需与大学生偏好特点相融合;设计大学生感兴趣、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前置宣传推广活动。费用包含:与相关网站、贴吧等宣传的投放及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等所需费用。

145000.00

宣传品

宣传品设计、制作

配合整个2025年校园营销活动使用的宣传海报、背景横幅、宣传手册、门头、物料、以及门店布置的设计及制作。布置包含校园门店及活动场地所需的费用。

400000.00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4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900000】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一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100%,区域:温州市。

1.7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详见1.2采购内容,响应供应商任一分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备一份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推广运营服务业绩。(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5成交单位成交后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拆分或转包业务,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2.6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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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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