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亚市污泥、河道淤泥干化及协同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cgl2025-016-1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项目名称:三亚市污泥、河道淤泥干化及协同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019100.00元 最高限价:三亚市污泥、河道淤泥干化及协同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第二次)(hndcgl2025-016-1): 40191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亚市污泥、河道淤泥干化及协同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第二次)(hndcgl2025-016-1): 2025年8月—2027年8月共2年,跟踪服务期为驻场服务到期后延续1年。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亚市污泥、河道淤泥干化及协同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第二次):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优惠措施,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5、在 “ 信用中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的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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