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交通污染-公路点-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项目名称:黔南州交通污染(公路点)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15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1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监测设备及配套软件、设施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交通污染(公路点)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监测设备及配套软件、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投标文件中如全部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⑥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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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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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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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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